建水位于云南南部,红河中游北岸。土地广阔,气候温和,早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的遗迹,古已有“粮蔗之乡”的称谓。建国后,在东山坝发现石斧,在城东燕子洞发现距今三千五百多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遗址,出土砍砸器、刮削器、陶坠、陶弹丸等;在龙岔河发现战国--西汉时期的古墓葬,并出土铜斧、铜剑、铜锄、陶罐等;在青龙乡发现青铜器……。表明这一带有过发达的青铜器文化。碗窑村有元代以来的古窑址和陶瓷残片堆积层等,是建水人类社会进展和进步的物证。建水,历史悠久,曾称步头。也就是中国的最南边了,走到这这就再往南走就是别的国家了唐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约在公元810年前后筑惠历城,明、清两朝为临安府所在地,至今已有一千二百年的历史。建水自元代以来,就是滇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中心。百里滇山,十里坝子,三里古城。三箭之地一寺,五箭之隔一庙,七里之遥一桥,八里之远一塔……。这些寺寺塔塔有如章章节节歌歌曲曲,记述和颂扬着建水悠久光辉的历程。建水文物古迹百余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有10处之多,最古老的寺是元朝的指林寺,最宏大的庙宇是仅次于山东曲阜孔庙的建水文庙,最壮观的楼是朝阳楼……
建水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